花心丈夫说留住人留不住他的心

婚后,陪他去住山沟沟

一讲就要讲到几十年前了。我家里兄弟姐妹四人,按照国家当时的政策,纷纷到外地工作,只有我一个人留在上海陪伴母亲。经朋友介绍,我认识了加森(化名),彼此印象不错,就开始谈恋爱。他当时已经知道自己被单位内定要去支援“小三线”,可他没把这个消息告诉我。恋爱半年后,他真的去了内地。我那时已经对他产生了感情,尽管家人劝阻,我还是很快嫁给了他。

新婚不到一年,我就告别了母亲,放弃了上海的工作,到了内地与加森团聚。当时那里条件很艰苦,我跟着他住在山沟沟里,吃的是井水。井离我们住的房子隔着一道山坡,打一次水很不容易。记得房子附近有一个猪棚,女儿降生后,过第一个儿童节时我送给她的礼物,是抱着她去看小猪猡,可见生活条件有多差。不过我一心一意和加森过日子,感情还不错。

“过了几年,为了支持加森的工作,我到他单位的托儿所做阿姨,一家搬到了县城,条件总算好一些了。可我开心了没多长时间,加森就出了‘状况’。”耘夏感慨地叹息了一声,取出纸巾擦眼睛。

他接连出轨,我都忍了

那时国家鼓励大家学习,于是加森单位就从上海聘了一个单身女老师来给他们做辅导。我这个人大大咧咧,根本没想过要干涉加森与其他女性的交往。没想到,加森和那个女老师好上了,而我起初完全不知情。

记得有一次我生病,发烧到39.6℃,吊了整整一天的盐水。可第二天,加森却提出要回上海休假。我以为他家里有什么事,就同意了。后来才知道,其实那次他是专门回上海和那个女老师相会。

那一年里,加森借故好几次回上海,我女儿当时正在上海外婆家读书,发现了加森与那个女老师的来往,就在我回沪探亲时告诉了我。我当然很难过,一再劝加森收心,要对得起家庭。加森和那个女老师的关系维持了一年多,因为我坚决不肯放弃婚姻,把他看得紧,又跟亲友们打了招呼,他俩慢慢就断了。

接下来的十多年,日子还算太平。

我和加森先后回到上海,他在单位逐渐有了一定的地位。因为他比较擅长理财,我就把家里的“财权”全部交给他,自己在工作之余悉心照顾他和女儿的日常起居。

几年前,我退休了,在加森的建议下,家里开了个公司,对外招聘业务员。有个女业务员刚刚离异,本来交了一个男朋友,却不知何时与加森好上了。我发现后很吃惊,找来加森那边的亲友来做他的工作,希望他能给女儿做好榜样,不要做出伤害家庭的事情。让我伤心的是,等“说客”一走,加森就丢给我一句话:“你留得住我的人,留不住我的心。”

耘夏伤心得说不出话,望了望窗外。

三年前,加森第三次移情别恋。被我发现后,他索性说今后这几十年要为自己活,随后从家里搬了出去。

离婚后我们还打了场官司

这一次,离婚的念头首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。毕竟,我也是有自尊的啊。

离婚涉及到许多东西,比如家庭财产。我的收入是全部“透明”的,退休工资也都交给加森打理,可是他手头到底有多少现金、投资了什么理财产品,我却一点都不知晓。如果按照加森所说的“各自掌管的财产,归各自所有”,我如何维护自己和女儿的合法权益呢?不得已,我请人帮我做调查,发现加森还瞒着我买了几套房子。

我起诉离婚,加森则希望能够协议解决这个问题。律师说,如果打官司我起码能分到几十万的财产。但加森提出,如果我同意离婚,他可以适当补贴我。我同意了。于是,加森拿出一笔钱放在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,请他做中间人,说好等离婚协议生效后,由中间人把这笔钱交给我。

可谁料到,离婚手续刚办好,加森就反悔了,不让中间人给我这笔钱。中间人觉得应该按约定办事,还是把钱给了我。加森就把这个昔日的朋友告上了法庭。我很内疚,觉得让朋友无端受了拖累。法院经调查取证,开庭审理,判决加森败诉。

虽然说官司赢了,可我还是很难过:做了30多年的夫妻,我真没想到加森会如此绝情,离婚后还要让我难堪。连着一两个月,我都闷闷不乐,晚上失眠,身体感觉很不舒服。

见此情形,有位女友就怪我不该离婚,说年纪一大把了,有什么不能忍的?还说加森还不算闹得最过分的,说我应该学旧社会的贤妻良母,要有“睁一只眼、闭一只眼”的本事。

让女友这一说,我反而冷静了下来。想一想,夫妻情固然重要,但对方如果一再出轨,这就证明他的道德品质成问题,说明他对这个家不够留恋,对我这个结发妻子根本谈不上尊重。感情的基础都没有了,还勉强维持一个家的形式,有意义么?

毕竟现在不是旧社会,女人不必事事靠在老公身上,遇到问题只知道哭哭啼啼、委曲求全。60岁后又成了单身,虽然不是我的本意,但既然生活给了我这样一个安排,那么我也应该学会不抱怨、不难过,应该换一种心态,去追求自己的天地,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。

“恶梦醒来是早晨。”耘夏用这句话结束了讲述。我静静地望着她,发现她比刚刚落座时脸色好多了。耘夏希望我能替她转告同样遭遇婚姻变故的同龄人,希望每个人都能调整好心态,快乐生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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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清晨 发表于:2023-07-04 06:30:13 。